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聚焦审计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聚焦审计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
全市聚焦审计问题整改
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核查工作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聚焦审计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全市审计问题整改,切实消除纯量问题、遏制增量问题,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问题全面彻底整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认领审计发现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质量第一、问题导向、系统整治、标本兼治,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格的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压实各级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全面整改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专项整治。
二、时间安排
自2025年5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可结合全市工作实际适当优化调整。
三、核查范围
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深入排查,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2024年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自查问题不深不透、整改不落实不彻底的项目深挖细查,实现存量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对2018年及以前的项目,各县(市、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核实情况、快速处置机制,确保有效解决问题。
四、核查方式及重点
(一)核查方式。由市农业农村部门牵头,通过组织专家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开展核查。即:“听”县级工作汇报;“看”在建工程现??;“查”专项整治涉及的内业资料;“访”农田建设项目区乡村干部、受益农户、企业,详细了解和掌握县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指导解决问题,全面提升问题排查整改质效。
(二)核查重点。对标省方案重点排查的七个方面39个环节,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县级主体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县级自查是否彻底,整改是否流于形式,做到“3查12看”。
1.查责任落实情况。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核查县级是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重点看:(1)县级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是否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议,专班组长是否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是否深入一线、深入现??;(2)行业管理部门是否指导监管到位,是否制定建设、验收、管护全环节监督管理制度,是否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3)参建单位履约是否到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设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是否达到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参建单位是否进行相应处理;(4)县级党委政府是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有针对性的解决人员和专业力量配置不足问题。
2.查县级自查情况。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核查县级自查是否做到全面起底、举一反三,把问题是否查清、查透、不留死角。重点看:(1)勘测设计是否达到标准,是否开展现场勘查,是否对数据进行集中比对,是否征求群众意见,是否存在脱离实际、以旧顶新、设计质量低劣等问题;(2)招投标是否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明招暗定、串标围标、违规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3)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安全,是否存在资金迟拨滞拨、挤占挪用问题;(4)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是否按设计施工,是否偷工减料等问题;(5)项目建成后,是否移交管护,是否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是否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主体等问题;(6)初步验收程序是否合规,工程设施是否全面验收,是否存在中标单位缺少相关行业资信,是否随意变更法人,是否伪造工程咨询专家签字,验收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是否存在缓验收假验收、审核把关不严、流于形式等问题;(7)上报数据是否层层把关,是否存在虚报数据问题。
3.查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看:县级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建立整改台账,是否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是否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是否彻底,整改措施是否有力有效,整改结果是否对账销号。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做好核查作为持续推动高标准农田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成立绥化市聚焦审计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等有关单位组成(详见附件),专班统筹抓推进,有效推进问题排查整改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自查。各县(市、区)要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农田水利、土地规划利用、财务等方面的专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专业程度,围绕省方案确定的七个方面39个环节,把专项整治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密结合,与农业农村部关于持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紧密结合,与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全过程排查整改。排查过程要实行签字背书制,对排查情况从专家现场核查到部门负责人和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要签字并逐级上报。
(三)加强跟踪调度。实施“周调度、旬分析、月通报”制度,总结交流经验做法,通报典型问题案例,强化问题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各县(市、区)要定期报送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县级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审核把关,确保报送情况全面准确、整改结果真实有据。市工作专班将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媒体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五)提升整改实效。各县(市、区)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到问题见底清零。对于在建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一律停工,整改到位后再开展后续施工。对于完工项目所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后再开展竣工验收。对于已竣工验收项目所发现的问题,可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确需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确保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摸清已建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底数和工程设施合格率,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全流程管理要求,确保每处工程都经得起检验、每个项目都让群众满意。要对已建项目建立工程清单、设施清单、资金清单、管护清单,实行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已建成工程设施真正发挥效益。
(七)严肃工作纪律。全面实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坚决纠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对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市工作专班办公室将约谈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对排查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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